各單位、各部門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3〕7號)精神,現將2024年清明節學校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、上課,調上4月5日(星期五)的課。
二、作息時間調整
自4月7日(星期日)起,學校實行夏季作息時間,上午上班上課時間不變;下午上班上課時間為14:30,下班時間為17:30;晚間上課開始時間為19:00。
三、有關工作要求
(一)各單位假期前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文明教育、遵紀守法教育,倡導文明、節儉的祭掃方式。
(二)假期學校按上級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校領導、處級干部、值班人員三級值班帶班制度,繼續從機關各部門抽調人員參與校級總值班;各二級學院、相關部門要按照《關于做好學校2024年春學期值班工作的通知》(校辦字〔2024〕2號)要求,嚴格落實值班工作制度。
(三)后勤處要做好學生宿舍、食堂商超、快遞業務的管理服務與后勤保障等工作。保衛處要加強校園巡邏,確保校園安全穩定。
辦公室
2024年3月27日